为加强和规范我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按照《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大财综〔2024〕189号)要求,大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认真研究编制了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经征得市财政局同意,现印发执行。机构改革前原部门编制印发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市国动办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1).xlsx
大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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